记者2月4日从交管局获悉,从4日起违法停车处罚标准有所改变——违反禁令标志及标线指示停车的处罚标准,由处100元罚款记3分,提高成处200元罚款记3分。
现执行标准为,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此外,在上述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
交管局1月27日曾发布,自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启动停车秩序整治集中攻坚,通过严格执法处罚、严密巡控网络、定点维护疏导、强化拖车应用等措施,改善停车秩序现状,全年处罚力度同比提升20%。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违法停车的整治要“刚柔并济”,会把握执法管理尺度,对公共区域和严重违法严格处罚不留情面,但对刚性停车需求集中的居住区等点位,加强日常维护,推动居民自治,实施柔性管理。
■处罚变化
调整前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以及重点路段停车,将被罚100元扣3分。
调整后
在上述地区停车,将被罚200元记3分,罚款额提高。在这些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
■链接
1月27日交管局发布,交管部门在全市以东城、西城为核心,对影响城市形象、干扰群众出行的关键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范围为:禁停街及150条停车秩序严管街;远郊城关地区主要大街;占压消防通道、便道、盲道、出租车泊位及路口范围、护栏外、双排或垂直停放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影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停车行为;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问题突出的道路。